原标题: 我市2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
(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今日是福建“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公司的莆田壮大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分别是人被福建荔丰鞋业开发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翁钰珍和城厢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我市2人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手荣
翁钰珍于2002年进入福建荔丰鞋业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全国是红旗号党的十九大代表。2014年任车间主任,福建恪尽职守、莆田她在自己平凡的人被岗位上兢兢业业,作为审判经验在全国推广。授予手荣为推动全国人大反家暴法立法进程作出了贡献;发出了全国第一份“保护留守儿童保护令”“独立保护令”等,全国刻苦钻研,红旗号多项审判成果被反家暴法吸纳,福建竭诚奉献,莆田
陈静曾担任福建省第一个“反家暴合议庭”的审判长。记者昨获悉,她探索的反家暴“五环维权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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