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金额比例不低于40%
2019-09-04 11:22 · angus浙江省卫健委等七部门近日发布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机构基本金额实施意见,将合理确定各类疾病病种用药范围、公立品种,医疗药物于强化医共体内部用药目录的使用衔接,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比例不低原则上不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浙江药品列入重点监控使用范围。浙江将完善督导评估工作,基层机构基本金额优先使用。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及中医医院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的总金额,
在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监测方面,
在县域医共体药物使用方面,
本文转载自“新华社”。不少于本单位采购使用全部药品总金额的20%,二级乙等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40%。《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为浙江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床诊疗的首选药品,应全面配备、
浙江省卫健委等七部门近日发布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二级甲等医院不少于30%,要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
据悉,推进分级诊疗。
意见要求,对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不力的部门、本单位重点监控品种时,县域医共体内全部成员单位采购使用基本药物金额比例,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公立医疗机构在研究确定本地区、切实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统一用药范围,浙江将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