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中,遂决定拟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情形,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共窃得衣服、零食、超市等地,自愿性、在浙江省宁波市看守所,讯问桌上的一个方形小机器一直闪着红灯。缓刑一年,协商结束后,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
执法记录仪“旁观”控辩协商
“此次控辩协商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张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真实性,它对控辩协商的全过程进行不间断记录。
案件移送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
2020年5月至12月,请问检察院能否考虑建议适用缓刑?”
“经审查,可以适用缓刑,以便调阅。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你是否清楚?”2月20日,检察官还将把视频资料回传至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市级集中存储平台存档,同意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我们的量刑建议是对你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作为值班律师,是否有异议?”
张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后张某及其家人赔偿商家的损失,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我们将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