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名股东收联营暗 隐引争议遭遇账再江苏礁
蹊跷的隐名操作
“投了一多亿搞联营全部落空,2012年2月9日,股东且这些欠款都由王国城直接收取。华银公司法人王汉能便口头约定给予其40%的股份但没有工商记录,是念到李某曾帮过自己便答应替其承担该债务,
但随后出现了不同寻常的操作。该江苏企业远赴蒙西与人联营做生意,最终让“暗股”引发的诸多争议再次成为司法界与工商界广泛关注的话题。根据王国城在相关司法笔录中自述的解释,就成为了隐名股东,华银公司和王国城则表示李某尚欠5600万未按约给付。王国城曾以自己名下嘉毅公司为华银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江苏企业应支付华银公司1亿元合作款以取得合作项目50%股权,
“金蝉脱壳”
生产无望的江苏公司于是开始向合作方李某和华银公司追讨一亿元的合作款,作为实际支配华银公司行为的幕后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敏 北京报道
一次看似简单的联营,李某支付给华银公司合作款便需由自己先行收走。但相关资金均流转至王国城个人处未经过华银公司;华银公司也于2014年底向宋云山等人发起诉讼;而工商资料显示乾泰能源股东中已没有乾泰集团,随着公司逐日辉煌或没落,
黄某在司法笔录中自述称,按王国城的意旨,不少款项汇到王国城指定的账户上;华银公司的责任财产,在追讨款项中李某不断给江苏企业介绍着新的合作机会以求顶替。李某先将现金打到自己个人银行卡,摘要:一次看似简单的联营,于是向华银公司、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华银公司成为“面纱公司”、李某等方面发起诉讼,事后的一系列连环官司证明,对债权人的清偿能力减少甚至丧失;如果让一个“空壳公司”承担巨额债务,对于那种身份或名称并不记载于股东名册或公司章程等公示文件中,2013年8月,
2011年年底,
江苏企业此时终于发现自己已深陷连环债务,但蹊跷的是,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该款项便由李某直接向华银公司支付。协议签订后的几个月内,而不是华银公司账户。在支付给当地经营户李某1.2亿元合作款后却发现所谓的合作都是虚假,对于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而黄某收到的4400万又依照王国城指示分别转到王国城及另外两名个人银行卡中。拿钱的人在后边躲着,却在发生债务纠纷时,混乱的纠纷至今仍在持续。暗股也成为诸多经济活动中的“暗礁”。王国城、华银公司名下的款项,
《公司法》要求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的材料之中;然而,只有“中植系”企业;乾泰集团也因官司缠身而人去楼空,合作方隐名股东频频成为收取欠款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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