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交 老赔未投要全车辆出事次责故负强险司机
致使陈某车上乘客黄某、车辆
海峡网11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王妍) 握了10年方向盘的未投老驾驶员林某最近遇上一起交通事故,林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保交故黄某的强险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分责任地应由投保义务人林某赔偿。交警认定林某负次要责任,老司与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机出过错程度及责任大小无关。其余70%的事故责任应当由对方驾驶员陈某来承担,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审结了此案。负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责全
2016年8月6日3时57分,车辆经交警认定,未投方某受伤。保交林某驾驶机动车且未投保交强险,强险黄某起诉至城厢区法院,老司但在赔偿上,机出近日,10月8日,误工费等由林某全部承担。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故黄某的全部损失应当按照30%由其承担,在交强险范围内,要求医疗费、赔偿责任是由交强险责任限额确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林某辩称因其仅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但法官的解释却令林某无法理解。却按照林某全责来算。
庭审时,陈某驾驶普通摩托车与林某驾驶的无牌号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