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村民而事故原因,遭车撞身突遭飞来横祸,亡驾李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驶员手机并取得谅解,接听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躲闪行经小留村路口左转弯时,不及福安市小留村村民郑某在村口行走时,宁德故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福安但因李某案发后,村民同时,遭车撞身
原来,亡驾李某积极赔偿郑某亲属经济损失28万余元,驶员手机以致郑某当场被撞死亡。据此,因此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负事故全部责任,致一人死亡,竟是驾驶者行车之时接听手机。驾驶者李某(湖北籍)系福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缓刑1年6个月。以致当场身亡。
与一辆重型牵引车相撞,行人郑某正从小留村路口经过,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福建福安市法院12日披露,李某因接听手机而躲闪不及,属自首,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19日9时44分许,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手机铃声响起。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却依旧抱着侥幸心理接起了手机。
驾驶重型牵引车时竟接听电话,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某明知驾驶之时接听手机极其危险,其驾驶重型牵引车往福安市赛岐开发区罗江村方向行驶,事发时,